网站建设遇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在深圳,网站建设实质上属于服务行业。为企业用户或个人实现网站设计和制作,同时提供与建网站相关的增值服务,例如服务器托管,域名注册和备案等等,均是消费服务行为。既然客户到网站建设公司是为了消费,那么,他们的权益理应受到保护。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网站建设又应对消费者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呢?
一、网站建设价格与建站质量应相符
建网站客户最关注网站的页面设计和后台管理功能的实用性,以及网站制作的整体价值。木兰设计认为,做网站一是为了树立企业形象,二是为了网络营销推广,只有提供高品质的网站设计,并在实用性上最大限度的提供保障,才能最终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比方说,1万块的网站设计可能只是一个普通企业网站,那么,10万块的网站设计就应当在功能和美工上都下足功夫,在创意和品牌建设上,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二、网站建设应杜绝霸王条款
很多建网站公司自身服务质量并不合格,将不符合客户需求的网站交给客户,并在遇到客户提出修改要求或者更换建站公司时,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拒绝或者阻挠客户的合理需求。比如,借助为客户在自己公司注册域名之便,通过控制域名的管理,拒绝客户把域名转出,从而达到把客户留在自己公司的目的。殊不知,客户购买了域名,本身就应当拥有对域名的所有权。这种霸王条款,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应当予以杜绝。
三、网站建设应当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很多客户属于第一次做网站,对技术和设计并不了解。木兰设计认为,这时候网站建设公司应当站在客户的角度出发,从网站设计的理念,网站技术的运用、管理平台的操作、搜索引擎的收录等各方面客户在以后使用过程中需要知道的方面为客户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唯有如此,方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我们呼吁所有深圳网站建设公司都能够正确对待消费者的权益,成就客户的成就,才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最终获得消费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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